台州市太极拳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台州市太极拳协会财务活动,确保各项经费的有效合理使用,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基本职责
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责有预算编制和报批、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等五个方面。
协会账号、资金不得外借,协会不得向外单位提供任何借贷资金的担保。
二、内部控制
(一)本规定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凡涉及经费收支业务工作,应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管理,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稽核,相互验证的一种工作制度。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和内容:
1、钱帐分离。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即管钱不管帐。
2、内部审核。对于发生的每一项会计事项,都要由协会秘书长进行稽核,以保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3、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同意;协会大额(指超过5000元以上)支出,须先经协会秘书长审核后,报会长审批同意,二万元以上开支还须经会长会议讨论通过。
三、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收入是指本协会为开展业务活动,依照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会员费收入、培训费收入、竞赛参赛费收入、考试费收入、广告费收入、赞助费收入、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
(二)支出管理。支出是指本协会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及损失。
协会要坚持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勤俭办事的原则,安排好各项经费开支,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底有决策。协会财务收支情况每年年终应向理事会报告。
召开理事会议、换届选举、举办大型竞赛和其他较大规模的会议,秘书处应事先编制预算报经协会会长会议审批。会议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开支,不得超支。
经费范围:经常性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大型竞赛举办费、参赛费、专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会议费、接待费、修缮费等为保证正常工作运行的各项支出以及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1、差旅费报销标准
(1)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外为50元,省内为30元,台州市内不发补助。
凡培训及会议和出差的,已由举办单位安排伙食接待只能报途中补贴,不得再报销其他伙食补贴;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短期(3个月以内)培训学习班,在培训学习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省外为25元,省内为15元。台州市内不发补贴。培训时间在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上的,伙食补助费减半发给。
(2)出差住宿费采取限额标准(指一次出差的平均每天每人住宿开支数)省外200元,省内150元。凡在限额标准以内的住宿费及会议统一安排的住宿费按实报销,住宿费超出限额部分个人负担30%。特殊情况,确因工作需要,须先经秘书长审核后报会长批准方可如数报销。出差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数为单数,其单数人员住宿费可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两倍凭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负。
(3)公杂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及通讯费等)开支规定及标准: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公杂费在每人每天30元的最高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省内出差在每人每天15元的限额内开支并凭据报销。
2、接待费报销标准
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经会长同意由办公室按来客人员的级别及人数来确定伙食标准。来客接待陪同人员,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2人。
四、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固定资产一律由办公室按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分类管理,明确使用单位或责任人。
五、报销的凭证
1、各种费用必须取得合法凭证方可报销,白条子不予报销。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财务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3、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审核有关收支凭证,对未经审核的票据财务人员不得报销。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发票,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六、凭证保管
1、所有的记账凭证必须经过稽核岗审核后,方能记账、装订成册。
2、会计档案经整理立卷后,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建立会计档案内部借阅登记簿,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
3、会计档案应按会计制度规定,定期归档。